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与迭代,电信网络诈骗成为阻碍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大“毒瘤”。它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网络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随着取材于上万起真实诈骗案例、揭露电信网络诈骗全产业链骇人内幕的反诈电影《孤注一掷》的火热上映,将电信网络诈骗再一次直观、群像地呈现在了大众的视野。然而,电信诈骗不仅仅是电影,它离我们并不遥远,正时时刻刻发生在我们身边。
近日,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案件详情
周某,20岁,初入社会因网络结识一名“好兄弟”。这位“好兄弟”以高薪工作为由,声称只要跟着自己,不日便可出人头地。周某因社会经验不足,又心动于网络上“一夜暴富”的鸡汤文案,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提供给“好兄弟“。当得知这位“好兄弟”在利用银行卡和支付宝洗转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他没有抵制而是“孤注一掷”,并积极参与配合用人脸识别方式帮助“好兄弟”洗转非法资金。甚至,乘坐火车从四川省绵阳市到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分别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用于洗转非法资金。
当周某仍然沉浸在自己“一夜暴富”的美梦中,殊不知侦察机关已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到周某名下涉案银行卡已非法转移诈骗资金22万元,涉及案件8起。
法庭审理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鲁昌来
红古区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电信网络诈骗的产业链,仿佛一把法治的“照妖镜”,将每个链条上角色的贪嗔痴念,照的无处遁形。当前非法交易银行卡、手机卡现象大肆泛滥,被利用、被租用、被使用于犯罪的“两卡”,主要来源于最值得信任的同学、朋友等亲密关系,这不仅是导致亲情和友谊破裂的重要因素,也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的重要推手。
起初或许只是因为好奇,之后的每一步都是万丈深渊。在网络上进行购物、求职、交易、资金结算等活动时,务必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底线,以免给自己,朋友和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切勿心存侥幸,不要因为一时的人情和贪念,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号码、人脸识别验证服务等,以免好心换牢笼,亲人两行泪;务必在求职过程中,对陌生人抱以警惕,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跟随前往偏僻地段,不做一日成为“巨星”的黄粱美梦。请务必牢记: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那些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昂贵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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