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春节已进入倒计时啦
各种节日、聚餐接踵而来
大家相聚高兴,难免会喝上几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是基本的常识
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
近日,西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我们一起看看吧
案 情 简 介
陈某与朋友在酒吧通宵畅饮,直到第二天清晨7点散场。陈某酒后自行驾车回家,撞到了刘某。
经鉴定,刘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多器官损伤死亡,陈某负全责。陈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于2023年底对陈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2023年12月,西固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酒吧工作人员及陈某朋友的证言等证据,证明被告人陈某在事发前曾通宵饮酒且事发后弃车逃逸的事实。西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和丧葬费,西固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
自醉驾入刑以来,醉酒驾驶行为显著减少,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有所下降。但在日常生活中,仍有少数驾驶员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
醉酒驾车不仅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也会威胁到他人。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年关将至,兰州法院提醒广大朋友以案为戒,树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自己、家人、他人负起责任,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做违法“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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