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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傍名牌侵权驰名商标,法理相容巧调解

来源:兰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6-04-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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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商标系被我国多家权威机构认定为驰名商标,其适用范围涉及能源、地产、民生消费等多领域,经过该商标权人某华润公司多年的匠心经营、合规发展,“华润”商标已然承载着极高的市场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和商业价值。

兰州地区某新能源公司为快速抢占市场、拓宽客户资源,不愿踏实经营打造自有品牌,心存侥幸“傍名牌、搭便车”,在未经某华润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华润”字样注册为企业字号,并在门头招牌、对外宣传、业务洽谈等活动中突出使用“华润”标识,刻意制造与某华润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假象,误导客户和公众混淆品牌来源,借机招揽业务,谋取经营利益。

某华润公司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该侵权行为后,依法固定全部侵权证据,以商标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字号、删除相关宣传内容,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某新能源公司告知侵权事实,释明其若未经许可将“华润”作为企业字号注册,并开展相关业务,在法律层面涉嫌商标侵权,且可能被定义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法院考虑到案涉侵权公司属于初创小微企业,经营时间短、资金压力大,为兼顾知识产权严格保护与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法院坚持法理相融、调解优先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办案法官多次耐心调解,被告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当庭认错悔改,承诺不再侵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某新能源公司及时变更了企业名称及字号,并承诺在后续经营活动中不再使用“华润”或其近似文字,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利润情况,同意赔偿某华润公司2万余元,某华润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某新能源公司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及时办理企业字号变更手续,全面整改线下门店门头、线上宣传资料等所有含有“华润”字样的侵权标识,按期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彻底摒弃傍名牌的经营模式,踏踏实实靠产品和服务开拓市场、积累客源。原告某华润公司也切实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妥善收尾维权事宜,实现了品牌合法保护的核心诉求。

案例启示

驰名商标受法律跨类强化保护,品牌红利绝非随意可蹭,傍名牌走捷径看似短期获利,实则暗藏法律风险,终将得不偿失。企业经营发展唯有坚守合规底线、诚信经营立业、深耕主业创新,不靠侵权投机谋一时之利,只靠品质口碑筑长远根基,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