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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台上的“绿色警报”解除之后——城关法院审结明长城烽火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纪实

来源:城关法院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6-04-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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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环抱,黄土绵延。在甘肃省皋兰县石洞镇的山梁上,两座明代烽火台巍然矗立,见证着六百余年的烽烟往事。

不久前,这里却因一场“绿色警报”而牵动人心——蔡家河烽火台和东湾烽火台上被种上了树木,保护范围内铺设了灌溉管道。绿化本是好事,却“误伤”了国家重点文物。

近日,随着城关法院一份行政判决书的落槌,这两座烽火台终于卸下“绿色重负”,重新露出历史本来的模样。在这场文物“救援”行动背后,法院不是被动的裁判者,而是全过程解决问题不可或缺的推动者。

烽火台之困:绿化工程为何成了“破坏者”

明长城皋兰段分布于皋兰县境东南部和西南部,2006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蔡家河烽火台、东湾烽火台均属该段长城的组成部分。

2010年至2013年间,原皋兰县林业局实施东西两山绿化工程,在烽火台上种植树木、铺设灌溉管道,致使烽火台的历史风貌和土体结构受到严重影响。

2024年4月,检察机关向皋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和属地石洞镇人民政府发送检察建议,要求两单位依法履行文物监管职责。两单位虽更新了责任公示牌、重新移栽界桩,但对于烽火台遭受侵害的核心问题,因涉及林业部门等原因未能实质推动。至2025年4月,两座烽火台仍处于受损状态。检察机关遂以上述两单位为被告向城关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

法院行动:用脚步丈量司法保护的责任

“文物保护不能只看卷宗,必须亲临现场,才能做出最符合文物保护规律的裁判。”2025年9月11日,承办法官带领团队干警,与两被告工作人员一同奔赴皋兰县石洞镇,对涉案烽火台进行现场勘察。

承办法官一行爬上案涉烽火台,经现场查看,灌溉设施输水时,水分持续渗入黄土台体,加速了土体的酥碱和剥落,种植的树木根系也已深深扎入烽火台内部。团队干警逐一查看遗址内草木长势,拍摄管道线路,记录周边环境变迁对遗址的影响,并现场听取了属地干部的意见。

“这些树看着绿油油的,实际上每天都在‘啃’文物”,承办法官感叹道。

庭审观摩:一堂文物保护法治公开课

2025年9月17日,法槌声响,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城关法院采用观摩庭形式,邀请市检察院、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保护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60余人到场旁听。审判庭座无虚席,气氛庄重。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双方围绕履职认定、责任划分、修复可行性等焦点展开充分辩论。你来我往,法理与事实交织。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观摩明晰了文物保护领域的法律边界与履职要求。

“以前总觉得文物保护是文旅局的事,今天才明白,属地政府的保护职责也是法定的,不能缺位。”一位旁听的乡镇干部感慨道。

府院联动:法院主动搭建平台促成多方合力

庭审结束后,城关法院摒弃“一判了之”的被动办案模式,主动担当,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加强长城烽火台保护,共促文化遗产传承”府院联动座谈会,邀请检察院、文旅部门、属地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齐聚一堂,聚焦长城保护痛点难点,共商长效保护举措。

“看似是绿化工程与文物保护的局部冲突,实则暴露出各部门间文物保护协调机制不健全、事前沟通缺位、事后协同不畅的深层问题。”城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春在座谈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根源,强调必须以本案为契机,打破部门壁垒,深化司法与行政协作,构建起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的长城遗址共护机制。

为推动保护举措落地见效,城关法院持续发力、主动向前,又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协调会。首次专题会商中,法院联合文旅局领导班子成员会商,厘清法律责任边界,明确整改方向,随后又牵头召集检察院、县政府、文旅局、林业部门、石洞镇政府等多方单位,听取整改方案汇报,逐项论证可行性。

“法院不是坐在庭上等结果,而是把我们拉到一张桌子上,一起想办法。”一位文旅局干部如是说。正是在法院的有力推动下,原本僵持的部门壁垒被打破,整改方案从“纸上”走向“地上”。

全程监督与延伸治理:确保整改落地见效,推动系统性保护格局

在城关法院的持续推动下,在皋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皋兰县文旅局和石洞镇政府正视问题,积极协调县林业生态建设管理中心,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主动作为撤除了两座烽火台台体的灌溉管道,移除了不当绿化种植,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修缮,还原了文物原貌。

而城关法院的履职并未止步于协调。在拆除管道和移植树木的关键节点,承办法官再次带领团队赶赴现场,实地监督施工过程,逐一核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每一根管道、每一棵树木的移除都不对文物造成新的损害。

期间,皋兰县文旅局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其他十四座烽火台同步开展排查整改,加强了日常巡查保护,并统一设置了围栏等防护设施。该案的办理不仅解决了案涉两座烽火台的问题,更产生了显著的辐射效应。

“我们不是只修两个点,而是把整条线的烽火台都纳入了保护范围。”文旅局负责人表示。

确认违法:司法裁判的鲜明态度

鉴于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行职责、受损公益完成治理,检察机关将诉讼请求调整为确认两被告未依法履行辖区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2026年4月9日,城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对皋兰县文旅局和石洞镇政府积极整改措施予以肯定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确认皋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皋兰县石洞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的行为违法。

“确认违法”的判决,既是对行政机关前期履职不到位作出的法律评价,也是对今后文物保护工作的明确警示。

“我们诚恳接受判决。”皋兰县文旅局负责人表示,“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后将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文物保护工作”。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确认违法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一纸判决,护住的是六百年沧桑记忆;一次协作,激活的是文物保护的治理链条。从实地勘察到庭审观摩,从府院座谈到协调推进,从全程监督到确认判决,城关法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推动问题争议实质性化解,让这起案件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推动形成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效应。该案审理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转载报道,为开展文物保护司法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文物不言,春秋有痕。当法治的力量注入文化遗产保护的肌理,历史的馈赠便不再惧怕岁月的冲刷。那些曾点燃烽火、传递军情的古老土台,如今在司法的守护下,得以继续伫立于黄土高原之上,向后人无声讲述着边关往事与中华文明的绵延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