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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来源:兰州中院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4/11/22 10:25: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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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兰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发生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全市法院贯彻落实意见。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申怀吉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融入“田字型”基层治理体系,深入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坚持立足于防、着眼于治、落实于责,全面深入系统排查化解审判执行中的风险隐患,加强院机关、法庭等场所安全保卫工作,果断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提高审判质效,做到公正司法定分止争。以“求极致”的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加大案件阅核力度,严把证据、事实、法律和程序关,以公正裁判与公众朴素情感形成共鸣、引领价值认同。着力兑现胜诉权益,持续推进“执破融合”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交叉执行案件办理机制。落实落细“有信必复”,综合运用信访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努力把引发信访的源头矛盾化解在前端和萌芽。要做优判前预判,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诉讼引导,做细做实诉讼风险提示,帮助当事人甄别案件,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分析,形成合理诉讼预期。做好判前释法,向当事人解析类似案例、阐明法律法规,依法解答和回应争议焦点及所提主张,缓和情绪,让当事人确立正常的诉讼心态。同时,要聚焦重点案件,全面梳理涉法涉诉风险隐患,及时排查矛盾风险隐患,确保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坚决防止矛盾升级。要做细案件调解,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做好诉前调解,力争在庭前息诉止争的基础上,完善院庭长和法官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调解机制,对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民商事、行政等可调案件全部纳入调解程序,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环节,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矛盾,努力让公正以最优方式、最快速度实现。要加强对下指导,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完善上下级法院条线指导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件评查、质效分析、审判实务研讨等活动,帮助基层法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针对发改案件较多的基层法院要点对点指导,更好解决法律分歧、统一裁判尺度、规范类案办理。要做好判后答疑,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判后释法答疑制度,推行答疑首问负责制,由案件主审法官作为答疑第一责任人,在案件裁判后及时答疑解惑。当事人对承办人答疑不满的,启动逐级答疑机制,由庭长或分管副院长参与答疑,真正做到让判决走进内心,使“文本法”符合“内心法”。要强化案件分流,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依托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将进入法院立案前的部分纠纷根据自愿、属地原则推送至综治中心,由各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及时回转至法院立案审理,并将审理结果反馈至综治中心,为类似案件调解提供参考,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要用好司法建议,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强化个案司法建议的针对性,聚焦矛盾多发、高发的案件,以典型个案“解剖麻雀”,精准发力,达到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办理效果;强化综合司法建议的系统性,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堵点和普遍性问题,从社会治理体系层面深挖根源,找出症结,综合施策,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脉开方”。要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按照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多协调的“四多”工作要求,加强与党委政法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配合下,合力解决疑难复杂和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案件,力争实现执法办案的“三个效果”。要强化机关安保,筑牢法院安全防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深刻汲取全国各地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检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押解、值庭、巡庭等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持“严”字当头,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抓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抓好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抓好重点问题安全整治,坚决守好安全红线底线,确保安全不出事、案件不出事、人员不出事。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市平安建设和主动创稳工作会议精神。

兰州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