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至21日,兰州中院集中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有关文件精神。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根本要求,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必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第一位,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要在裁判中加强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既要办好当下案件,解决群众眼前诉求(显绩),也要在诉源治理、制度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下功夫,夯实长治久安的基础(潜绩)。要在查明事实、厘清法律关系上下功夫,争取“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不能满足于就案办案,要善于通过个案发现普遍性问题,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读书班期间,中院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作了交流研讨。
兰州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及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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