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夏官营人民法庭在清水驿乡综合治理中心巡回审理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并邀请乡镇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员、包村干部及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促成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
张某承包的0.94亩土地因修建高速公路被征收后,补偿款下发至村委会。后因案外人提出分配异议,村委会未予发放。经多次协调,张某与村委会及案外人就补偿款分配事宜协商未果,遂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发放案涉款项。
考虑到辖区因高速公路修建、学校扩建等引发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类矛盾纠纷呈多发态势。为精准化解同类纠纷,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夏官营人民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乡镇综治中心,通过巡回审判模式,让村镇干部、基层调解员、辖区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面对面”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前,法庭干警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地块进行实地勘察,就土地现状及四至界限进行现场指认与核实,进一步厘清权属关系及补偿依据。庭审中,法庭严格遵循审理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精准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法庭调解阶段,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邀请综治中心调解员、村镇干部现场开展调解工作,向案件当事人清晰释明案涉土地的权属、征收后补偿款归属、补偿标准及分配规则,并结合类案生效判决进行释法说理。同时,指导村委会如何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并按照征地补偿方案履行好款项发放义务。在多方的协同努力下,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案涉土地征收补偿款于十日内向张某支付。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以本案为切入点,就地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围绕征地补偿过程中易发问题、补偿款分配问题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外嫁女”“空挂户”等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法庭干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村镇干部及村民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进行现场答疑,并发放普法宣传手册,促进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下一步,榆中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等活动,将司法服务送至群众身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富农兴民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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