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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法院:这一次,我们把法庭搬进了“百年梨园”!

来源: 皋兰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5/4/22 14:50: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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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春风来

千树万树梨花开

四月的春风轻拂过黄河岸边的皋兰什川

万亩古梨园已悄然披上春装

正值赏花旅游旺季

皋兰县法院什川法庭正在进行的巡回审判

便是这春日画卷里
一道独特的“枫”景线

案情回顾

4月16日,皋兰县法院什川法庭把庭审搬到什川镇某小区院内,现场调解甘肃某建设公司诉兰州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当地群众、游客等20余人旁听庭审。

甘肃某建设公司与兰州某置业公司因什川镇某维修工程款支付产生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刘建忠考虑到本案虽法律关系清晰,但争议标的较大,双方当事人及涉案工程均在什川镇。为现场查明案情,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将法庭搬到什川镇某小区院内,对该起案件先行调解,精准服务护航企业纾困解难,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刘建忠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从“情理法”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反复沟通与协商,调解现场逐渐从对立走向理解和包容。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庭送达调解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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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皋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晋祯组织法院干警在古梨园景区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将提高游客防范意识作为重中之重,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文旅体验,把法律常识作为“旅游特产”送给游客,加强游客、村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

下一步,皋兰县法院将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申报什川古梨园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契机,将什川法庭打造成“古梨园法庭”。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文化护航+旅游服务+巡回审理”的司法服务新模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