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平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延期履行协议,既有效缓解了被告公司暂时的资金困难,又打破了双方因长时间欠付金额未能给付而形成的僵局,切实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0年至2021年期间,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就乙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乙公司提供房地产销售现场布置及营销展会布置服务,期间产生相应服务款项。后甲公司完成合同约定服务项目,但乙公司一直未支付合同款项。经甲公司多次催要,双方却一直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权益,甲公司选择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经法庭询问,被告乙公司承认尚欠原告服务费的事实,并对欠付的费用数额表示认可,但同时也表示因公司暂时资金困难,希望能够给予一定时间延期支付。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后,认为双方有调解的基础,同时,考虑到被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如直接判决可能会对被告公司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着企业生存发展和合法权益维护并重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4年10月10日前向原告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本案的成功调解,再次体现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担当。接下来,榆中县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理念,精准施策,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以心惠企,以情暖企,助力兰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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