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企业胜诉权益的兑现速度,近日,皋兰法院对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车辆强制异地扣押,依法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案申请执行人为山东某工程机械公司,被执行人为某商贸公司。因商贸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设备款,山东某工程机械公司遂将商贸公司诉至皋兰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虽达成调解协议,但商贸公司仍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工程机械公司遂向皋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皋兰法院执行法官迅速行动,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商贸公司购买的两台挖掘机正停放在酒泉市某矿山。为尽快帮助企业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不辞辛劳,立即赶赴酒泉市执行扣押任务。
在酒泉市矿山现场,执行干警依法对挖掘机进行了查封,并迅速将其托运至指定停车场存放。同时,执行干警还积极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明理,从节约双方执行成本的角度出发,劝说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经过法院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自行协商变卖查封车辆以履行还款义务。至此,本次异地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异地执行行动的成功,不仅有力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皋兰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和坚定决心。皋兰法院始终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聚焦企业关切,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为企业纾困解忧,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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