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近日,永登县法院红城法庭在红城镇某村葛某的家中,巡回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当日,办案法官在葛某的院内,挂起国徽,摆好凳子,放上台签,一个简易但不失庄严的法庭布置完成。随着法槌敲响,案件正式开庭。
被告葛某夫妻从某信用社贷款十余万元,经过多年偿还后,目前剩余两万余元一直未偿还。信用社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将葛某夫妻起诉至红城法庭。
庭审中,办案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考虑到葛某家庭的现实困难,一边向葛某讲解法律规定和违约责任,一边就还款周期问题与信用社协商调解。经过反复细致的释法明理,葛某夫妻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贷款,信用社也同意适当放宽偿还期限,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每一次巡回审判不仅是一场庭审活动,更是一个生动的普法课堂。兰州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以巡回办案为依托,以诉源治理为重心,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深入田间地头和村民院落,实地调查、就地开庭、宣讲法律,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绘就司法为民的最美“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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