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永登县法院采取雷霆行动,对四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拘传,并对其中三人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
此次行动涉及经济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居间合同等多类案件。四名被执行人因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逃避债务执行,已被永登县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的长期失联给申请执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法院在多次催促和警告无果后,决定采取强有力的强制措施。
法院工作人员在多方查找的同时,积极与公安机关联动,成功将薛某龙等四名被执行人依法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司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然而,其他三名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消极对待执行工作。因此,法院依法对他们实施了十五日司法拘留的处罚,以示惩戒。此次行动充分展示了法院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法律不容挑战、判决必须执行的明确信号。
道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永登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不履行债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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