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执行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更要兼顾法理与情理。在涉小微企业执行案件中,西固法院坚持“放水养鱼”而非“竭泽而渔”,找准强制执行与为企纾困的平衡点,既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用心守护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空间,以有力度、更具温度的司法执行,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后西固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合同尾款20.8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于2025年10月向西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乙公司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仅发现有几辆用于运货的卡车可供执行。由于乙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收购当地的水果并转卖给附近县市的市场和超市,而此时已经入秋,正值水果收获的季节,如果查封乙公司的车辆,不仅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还有可能影响当地果农的利益。执行法官思虑再三后,决定暂不扣押乙公司的货车,待其完成今年的水果收购并获得收益后,再开始执行。

很快,执行法官找来了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方面释放法院的善意,允许乙公司利用运货车辆继续生产经营;另一方面敦促乙公司在收到钱款后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西固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令乙公司法定代表人颇为感动,他承诺于水果卖出后第一时间履行付款义务。一个月后,乙公司的对公账户就有了一笔进账,其法定代表人主动将情况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在足额扣划后向申请执行人发还了案款,案件至此执行完毕。为了表达感谢,申请人甲公司于近日专程来到西固法院,并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显正气 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赠送给执行法官。

司法执行不仅需要强制与震慑,也需要灵活与柔软。西固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前提下,努力为陷入困境但仍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创造生存空间,避免“办结一案、垮掉一企”,以刚柔并济的执行手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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