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程序,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引导当事人正确认知执行风险,红古区法院执行局近日推出《执行风险提示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表》及《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等系列文书,针对不同主体分类告知关键风险与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参与执行程序,推动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向申请执行人告知:全面认知风险,主动配合维权
为帮助申请执行人充分了解执行程序,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执行局制作《执行风险提示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表》,重点提示从诉前保全到申请条件、从时效期限到线索提供、从执行不能到财产处置障碍、从案外人异议到参与分配、从续封续冻到防范虚假诉讼等全流程中的各类风险。通过明确告知,引导申请执行人树立正确预期,积极履行举证义务,及时提供财产线索,与法院形成合力,最大程度兑现胜诉权益。
向被执行人告知:敬畏法律权威,主动履行义务
针对被执行人,执行局制作《执行风险告知书》,以严肃明确的方式告知其全面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义务。若拒不履行,将面临财产被依法强制处置、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消费行为受到约束、社会信用受到惩戒等系列法律风险。该告知书旨在破除侥幸心理,敦促被执行人敬畏法律权威,主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对抗。
向异议申请人告知:依法行使权利,严禁虚假异议
为打击虚假诉讼、恶意拖延执行等行为,执行局同步制作《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和《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明确告知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人应依法正当行使权利,不得滥用异议权。若经审查认定为滥用权利、虚假异议,将依法承担罚款、拘留直至刑事责任,并将法律威慑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有效规范执行异议程序。
此次系列告知文书的制作与推行,是红古区法院执行局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程序指引、防范执行风险,落实“优机制、促规范、育亮点”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告知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参与执行、诚信履行义务、依法行使权利。下一步,红古区法院将继续严格规范执行办案行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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