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法院网,今天是 2026年04月05日 星期日
  • 关注:
政策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问答(三)

来源:兰州中院营商办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6-03-09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一、《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园区设立政务服务窗口有什么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在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设立政务服务窗口。

支持园区设立一站式企业服务受理点,提供企业开办、项目建设、人才服务等政策咨询和代办服务。

鼓励园区引入认证、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资源,创设或者引入市场开拓、投资基金、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为园区改革创新和产业生态赋能。

二、《条例》对政务服务标准化有什么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公布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明确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告知承诺等内容,对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办事指南中的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得含有兜底条款。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三、《条例》对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有什么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端受理、一次联办,限时办结、帮办代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窗口服务力量配置和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培训以及日常考核,完善政务服务监督评价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站),并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各类生活场所延伸,为经营主体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四、《条例》中提到如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五、《条例》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有什么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系统联通、数据共享、梳理共性高频事项、并联审批等方式,实现服务事项跨部门协同办理、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异地事项跨域办理、政策服务精准办理,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的事项,申请人有权自主选择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已经在线收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纸质材料。

有涉外服务需求的地区,应当在“一网通办”平台设立涉外服务窗口,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人提供便利化政务服务。

探索建立涉企兜底服务机制,及时解决经营主体办事过程中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六、《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证明事项有什么要求?

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设定证明事项,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证明事项清单之外,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生成的含有经营主体相关信息的专用信用报告,可以替代有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经营主体已经提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生成的专用信用报告的,有关单位不得再要求其重复提供相关证明。

七、《条例》对准入登记流程有什么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准入登记流程,依法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一业一证、一证准营、全省互认以及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简化跨区域迁移事项办理程序,逐步实现集成办理,允许经营主体到迁入地办理变更登记,不得限制经营主体自由迁移。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迁移后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八、《条例》中提到如何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省、市(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审批流程,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推行统一受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电子证照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化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和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九、《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什么要求?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与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税务机关的协作,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公开具体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免费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协作,推行不动产登记与有关公用服务事项变更联动办理,实现电力、供排水、燃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实现经营主体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在银行网点代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十、《条例》对税务机关有什么要求?

税务机关应当优化税费办理流程,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动多种税费合并申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风险提醒,提升服务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便捷享受机制,提高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率,保障经营主体依法及时享受减税、免税、退税等有关税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