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法院网,今天是 2026年03月05日 星期四
  • 关注:
中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中院新闻

法润校园 护航青春——兰州中院两名法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来源:兰州中院民二庭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6-03-04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2月25日、28日,兰州中院民二庭法官史晨铧、赵艺阳分别走进兰州市第八十二中学、兰州大学附属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典礼上正式受聘为法治副校长,为全校师生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

开学典礼现场庄重热烈,两校负责人为史晨铧、赵艺阳法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这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与担当,标志着法院与学校构建起常态化、制度化的法治教育协作机制,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注入专业司法力量。

在法治启蒙环节,两位法官结合初中生、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校园生活实际,以“学法、守法、用法、崇德”为核心,用简洁生动的语言,围绕日常行为规范、校园欺凌防治、网络文明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关键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常识,引导同学们树立规则意识、敬畏法律底线,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尊重他人。简短的宣讲既接地气又入脑入心,让法治精神在开学伊始便浸润心田。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守法则国安。担任法治副校长,是人民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重要实践。下一步,兰州中院将持续开展法治宣讲、法治答疑等特色普法活动,把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成长指南,用心用情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建设和谐有序、文明法治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