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多元解纷类案件检索平台,收录由全国四级法院和部委、调解组织经过层报后评选入库的具有参考示范作用的案例。
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赵志亮法官办理的《窦某、岳某与某建设公司侵权责任纠纷——“实地走访+联动化解+闭环履行”高效化解涉农涉企侵权责任纠纷》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案 例
入库编号:D2025-161-1-504-1035
窦某、岳某与某建设公司侵权责任纠纷
——“实地走访+联动化解+闭环履行”高效化解涉农涉企侵权责任纠纷
关键词:
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土地受损 实地走访 联动化解 设施重建 生态修复
基本案情:
窦某、岳某系某地农户,共承包耕地约8.6亩,主要用于种植芥蓝菜花等高原夏菜。其承包地位于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公路主线桥工程旁,毗邻施工区域排洪沟。在工程建设及后续管护期间,因排洪沟设计不合理、排水管道维修不到位导致沟体塌陷、管道破裂,积水长期渗入农田,造成土地结构破坏、肥力下降,蔬菜大面积减产,经济损失严重。多次协商未果后,窦某、岳某诉至法院,请求某建设公司排除妨碍、修复设施并赔偿损失。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为妥善化解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综治中心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同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调解团队运用“实地查勘—联动调解—精准核算—闭环履行”工作方法,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现场勘验明症结。为准确掌握损害状况与因果关系,指导法官联合综治中心调解员,赴田间地头开展实地勘验,形成以下基础事实认定:一是农户承包地紧邻建设项目排洪系统,最近距离不足10米;二是排洪沟多处混凝土U型槽出现裂缝,两处管道接口完全断裂,导致持续漏水;三是积水区面积约1.3亩,最深处达40厘米,导致无法耕种。经多方共同研究,确认问题成因为:一是项目交付后未建立日常巡检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并修复隐患;二是农户多次反映问题,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止损。由此锁定本案争议焦点为:1.某建设公司是否构成侵权;2.损失如何量化;3.修复责任边界为何。通过现场勘验、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固定链条,初步认定某建设公司对排水系统的规划、建设和后期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符合《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为后续调解奠定法律与事实基础。
二、释法说理定方案。针对双方分歧较大的赔偿金额问题,调解团队采取“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企业释明其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同时积极疏导农户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合理诉求。针对损失认定难题,考虑司法鉴定周期长、成本高等实际情况,调解团队经商双方当事人后,结合当地近三年蔬菜平均亩产、单价、投入成本等因素,估算合理经济损失区间为5000—7000元,另评估土壤修复成本约为每亩1800元,最终提出“一次性经济赔偿+排水系统修复+农业技术支持”三位一体解决方案,获得双方认可。
三、闭环履行保实效。为确保调解协议实质履行,法院建立“调解—履行—回访—归档”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并延伸提供多项助农服务:一是协议签署次日即督促某建设公司将7400元赔偿款汇入农户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排水管道修复完成后,由指导法官会同村委会、农户代表共同到现场参与试运行测试,确认无渗漏、无倒灌,排水通畅;三是协调组织农技人员上门开展田间培训,指导科学翻耕、轮作安排及病虫害防治,指导使用生石灰、腐熟有机肥等用于中和酸性、改善土质;四是指派专人定期回访了解复耕进展,协调解决灌溉用水、农机调配等实际困难。上述举措极大增强了农户对调解成果的信任感与获得感,也为协议顺利履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建设公司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窦某、岳某经济损失赔偿金人民币7400元;十日内完成排洪沟整体重建与排水管道更换工程;配合开展排水系统功能性测试,并接受农户监督验收。目前赔偿款已支付完毕。新建排洪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排水管道完成更换;原1.3亩积水区已完成整治,8.6亩耕地已全部恢复耕种条件。窦某、岳某对处理结果表示高度满意。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第1167条、第1184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建设工程设计不合理、维护不到位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关当地村民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若处理不当,易使矛盾升级并引发衍生纠纷。本案中,为使农户尽早恢复生产,当地生态环境早日修复,法院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将“调解室”搬至田间地头,疏导情绪、释法说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能高效解决问题。调解过程中,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润滑剂”作用,向某建设公司释明其侵权责任,在迅速把握纠纷根源和双方真实诉求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纠纷化解最佳路径。对于农户损失,考虑司法鉴定会增加解纷成本的现实问题,提出参考当地市场行情评估损失金额,引导双方形成合理预期,最终不仅促使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还督促某建设公司完成排水设施重建和更换,实现了“群众利益有保障、企业发展无包袱、生态环境得修复、社会关系趋和谐”的共赢局面。
推荐部门:榆中县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榆中县人民法院 榆中县金崖镇政府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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