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1月4日上午,兰州中院结合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大学、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等1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3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活动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引导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就本案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并对证据中有争议的部分充分发表质证意见;法庭精准归纳争议焦点,控辩双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认罪悔罪,深刻悔过。
此次活动是兰州中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要求的具体实践。通过将廉政课堂移至庭审现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深化,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不断筑牢廉洁底线,以过硬作风投身“十五五”新征程。
下一步,兰州中院将持续创新廉政教育形式,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司法之力为兰州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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