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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召开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兰州中院少年法庭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4/12/4 11:11: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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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3日下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兰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聂晓亮介绍兰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亮点及成效。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白蓉主持发布会。

白蓉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兰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 白蓉

发布人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聂晓亮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

杨英贞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

常文静

聂晓亮介绍兰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亮点及成效

聂晓亮: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摆在突出位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深化,并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少年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法院“743”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少年审判工作实际,打造了集“预防犯罪、法律保护、判后帮教、家庭教育、心理疏导、法治宣传”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以特色品牌推动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将兰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审判机构设置及案件审理情况

2014年1月,在省法院、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兰州中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022年,兰州中院为持续深化少年审判、家事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切实提升少年审判、家事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建立具有兰州法院特色的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工作体系,将全市婚姻家事纠纷上诉案件归口少年法庭审理,打造了“少年+家事”审判新模式。少年法庭利用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理念相通”“程序相近”的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新路径,紧密结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模式,健全完善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判后回访和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实现了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的目标。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15218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7件,其中兰州中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860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1件,已审结的860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调解结案246件,调解率达30%,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二、谋创新、抓关键、聚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上新台阶

(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挽救失足少年。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采取针对性较强的审理方式,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首先,推行“圆桌审判”。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庭审中,创造了一种既严肃又宽松的环境,使未成年被告人在缓和的气氛下心平气和地供述和辩解。其次,审判程序中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了“五个坚持”:即坚持不公开审理、庭前调查、庭审教育、法律援助、判后回访。最后,审判过程中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了“四个注重”:即注重查明犯罪原因,注重发挥好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教育、感化作用,注重宣判后的心理疏导和亲情会见,注重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犯的跟踪帮教。

(二)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理念,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依法严惩态势。一是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自2014年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坚持“零容忍,严惩处”立场,依法审理故意伤害、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0余起,以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慎重对待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对于犯罪情节恶劣,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身心严重伤害的案件,正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量刑时总体考量从重,对赔偿、谅解情节从严把握,彰显法院从严惩处犯罪的鲜明立场。三是精准权衡从重与从宽情节。对存在多个逆向量刑情节的案件,如有从宽情节但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底线、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高度重视从宽情节的权衡把握,确保裁判结果罪刑相当,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精准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惩罚与保护的平衡点。一是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因年幼无知或者一时失足犯罪的,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尽量“教育、感化、挽救”。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的,依法从严惩处,体现“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二是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妥善把握从严从宽处罚的幅度。处理未成年人之间发生的刑事案件,既要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特殊性,刑事处罚要体现宽缓,又要体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做到对未成年被告人与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少年法庭审理的一起学生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除积极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亲属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外,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多方协调,最终为被害人申请到15.5万元司法救助款。

(四)多措并举,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一是以案为鉴,深入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突出问题,向学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份,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日常安全管理等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目标。二是以案说法,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在“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点,集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法律讲座、禁毒宣传、旁听庭审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多方协作,构筑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网。加强与妇联、民政、教育、社区等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组建专业的心理疏导团队,对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助力失足少年早日“脱病”回归社会。

三、坚持“情”“理”“法”并重,推动婚姻家事纠纷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一)注重柔性司法,温情化解家庭纠纷。少年法庭始终树牢“人为本、和为贵、家本位”的裁判理念,坚持把矛盾化解、释法答疑和情感修复作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主线,构建“四化”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1+2调解模式”(即1个目标:家庭和睦、社会稳定;2项原则:修复家庭关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化”工作机制:

家事审判“柔性化”。我院于2018年精心打造的“回字型”法庭,以家庭氛围为主色调,以妻子、丈夫、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等称谓取代了原告、被告,创设温情调解室、亲子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多功能区域,建立集案件审理、心理咨询、多元调解于一体的柔性服务平台,实现了家事审判“柔性化”。

调解工作“常态化”。家事情感纠纷如果处理不当,矛盾极易恶化升级为“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调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将“常态化”开展调解工作作为彻底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矛盾的有力抓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调解过程“自愿化”。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调解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可以有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无论是庭前调解还是庭中调解,少年法庭始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规范进行,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劝解说服,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释法答疑“主动化”。判后答疑工作是法官延伸服务触角,最大限度推进案结事了的必要举措。少年法庭积极践行“主动”答疑原则,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既体现了家事审判法官的职责和担当,也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强化源头治理,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前哨站”。我院于2023年10月挂牌成立了“兰法·守望未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依托工作站,少年法庭将家庭教育融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积极探索并推行“两令两书一卡”帮教工作机制,引导家长发挥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两令指:“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两书指:“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一卡指:“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纠纷案件,采取随案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方式,提醒督促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避免因父母离婚给孩子造成创伤。对怠于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时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并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自2023年10月“兰法·守望未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挂牌成立以来,少年法庭共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500余份,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2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余场,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40余份,对有特殊困难无法到庭参加家庭教育指导的当事人,采取视频连线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三)积极推行《离婚证明书》机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最大限度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隐私,防止次生纠纷发生,彰显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少年法庭对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在送达生效裁判文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从而有效保护了离婚案件当事人的隐私,进一步满足了当事人的司法服务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措施

未来,少年法庭将继续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发展。

(一)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重视“办案”与“救人”相结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视情况开展心理干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措施,体现人文关怀和司法保护;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拓展判后回访、跟踪帮教等工作形式,预防再次犯罪。在涉及未成年人家事审判中,积极创新涉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视情况适时开展家事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回访帮扶、心理疏导等,确保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二)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深度融入源头治理。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既要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恰当、公正的裁判,更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提炼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用“小案例”讲述“大道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度融合“六大保护”合力,共同发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利用短视频平台,制作和发布法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短视频,以更加直观和接地气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加强与学校合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激发少年儿童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将进一步提升全市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为推进“强省会”行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省坚定不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