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法院网,今天是 2024年12月07日 星期六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兰州新区法院:做实“判后答疑” 答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来源:兰州新区法院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4/11/20 15:35:0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我虽然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在判后答疑环节,法官的耐心解答消除了我的疑虑,我服判!”

在兰州新区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招用了原告吴某到其工地项目从事瓦工工作。在一次临时安排的材料运输任务中,吴某所驾驶的车辆意外侧翻,导致其受伤。吴某因此住院治疗17天,并垫付了部分治疗费用。在多次向被告公司催讨赔偿无果后,吴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请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收案后,兰州新区法院苟军华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庭前调解和开庭审理工作。最终,判令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给付原告吴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案件虽然判决了,但苟军华法官的工作并未就此停止。他深知,判决只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要确保判决得到切实执行,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

在判决后,他多次通过电话耐心地向被告公司解释了判决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并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及被告提出的疑问,进行了全面透彻的阐释。他说道:“法律是公正的,每一份判决都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考量。你们作为公司,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同时,他还向被告释明了强制执行的利害关系,积极督促其按期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经过苟军华法官耐心专业的判后答疑,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充分认识到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与权威性。他们表示:“我虽然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在判后答疑环节,苟法官的耐心解答消除了我的疑虑,我服判!我会积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随后,该公司迅速与原告吴某取得联系,履行了3万元的给付义务。

苟军华法官的这一做法不仅解答了当事人的疑问困惑,也极大地提升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认可度和满意度。他始终秉持“热心问疑、细心听疑、耐心答疑、诚心消疑”的原则,对当事人的疑惑进行详细答疑。在调解过程中,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用来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温暖力量。”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切实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一次性化解。

“小案件、小事件、小纠纷、小矛盾……这些看起来的小事,都是当事人的‘大事’。”苟军华法官说道,“作为法官,我的职责就是给更多人前行的勇气和力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这是我矢志不渝为之奋斗的全部!”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