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奖励规定》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以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兰州中院对在2023年度全市法院司法研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决定荣记“三等功”和“嘉奖”。其中,兰州中院2个集体、11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01
集体三等功
《从扩大解释适用的角度看假释制度执行问题》重点课题组
02
个人三等功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肖 蒙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权 卉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会东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羿铭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雯青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云龙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 夏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韦丽娅
03
集体嘉奖
《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成因分析及相关问题实证研究》一般课题组
04
个人嘉奖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雷红荣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卢海侠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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