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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赋能破产审判

来源:兰州中院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6-03-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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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词】

“府院联动”是政府与法院之间建立协作联动关系,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矛盾化解、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一种机制。而破产审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旨在处理好“破”和“立”、“质”和“量”、“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需要凝聚合力、整合资源、协同共治。城关法院坚持“法院主导、政府协调、部门联动”原则,从机制建设、制度保障、共商共建等方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共治共赢的生动实践注入强劲动力。

【案例情况】

一、举措内容

(一)建立联席机制。城关法院召开建立府院联动优化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邀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四家单位参加会议,建立强化与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衔接整合司法审判、理论研究、行业组织等各领域力量资源,在联动机制、信息共享、矛盾化解、权益保障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大力助推了破产审判工作质效的提升。截至2025年6月30日,城关法院各类破产案件旧存1件、新收6件,已结6件,结案率85.71%,平均结案时长72天,审限内结案率83.33%。

(二)健全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区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区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办理的工作指引》《关于推进破产企业推出市场的工作指引》《关于做好企业破产程序中职工权益保障的工作指引》,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处理、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问题,为畅通人民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比如:在申请人郭某丽、丁某、胡某与被申请人兰州市城关区某某培学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中,管理人因无法接管破产企业公司印章及财务账簿,需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一一调取税务、职工社保缴纳、工商登记等信息,但联合制度的建立,使得管理人能够快速接管破产企业,畅通了协同工作渠道、缩短了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提升了破产审判质效。

(三)加强共建共商。配备联席机制专门联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研究解决涉破产企业重大问题,推进府院法治联动共建工作。比如:在涉企破产重整案件中,城关法院与区税务局共同协商确定破产重整企业税收起征时间节点,通过查询资料、调查研究、协调会商等方式,确定破产重整程序终结时间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的时间”,有效化解企业破产重整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

二、创新亮点

(一)整合资源,协同联动。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加快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系统完备的府院联动工作。

(二)高效畅通,提升效能。深入推进府院同业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效,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质效。

(三)加强协作,以评促改。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关于办理破产评价指标内涵,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协调提高指标考核成绩。

三、取得成效

建立健全区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处理、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问题,合力优化破产处置工作外部环境,使破产重整企业尽快盘活重生,破产清算企业尽快市场出清,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