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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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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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2/24 10:18:36 阅读次数:10463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永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永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

2、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3、审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外省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通过审判活动,惩罚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6、通过执法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永登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9个,分别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

下设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为:东区人民法庭、红城人民法庭、河桥人民法庭、武胜驿人民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本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164.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64.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4.56万元,增加12.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4.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164.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234.56万元,增加12.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879.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3.5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4.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4.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703.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7.34万元,增长13.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6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加8.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为保证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全省法院业务费有所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19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0.27万元,增加14.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1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本单位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4万元,较2021年减少1万元,减少2.7%,减少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对公务用车维修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3.37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323.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9万元,增加9.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案件数量增加,邮寄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55.9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5395.5平方米,价值2472.76万元。全院各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269.9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4台(套)。2022年度各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99.6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对“法院业务费”等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8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81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永登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永登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永登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永登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法院2022年预算表

2.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xls

2、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法院2022年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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