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我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榆中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榆中县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榆中县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4、对本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本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5、管理本级人民法院的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置。
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7、管理本级人民法院法庭及各部门的工作。
8、领导本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9、负责本院并指导人民法庭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10、为本院和人民法庭审判工作提供司法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榆中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5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立案庭、刑庭、民庭、纪检监察室、执行局、法警队、和平法庭、金崖法庭、夏官营法庭、高崖法庭、贡井法庭、青城法庭。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本院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480.7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356.69万元,增长16.79%,增长的主要原因:1.2022年度省级预算安排的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2.2021年度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0.7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480.7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356.69万元,增长16.79%,增长的主要原因:1.2022年度省级预算安排的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和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2.2021年度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支出预算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164.2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5.4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8.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9.9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853.9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0.96万元,增长8.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5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8.31%,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省级预算安排的项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法庭运维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3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度预算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按照预算定额标准提取数有所增加。我院2022年度计划公务接待8批次,人数7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培训费5.8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六) 机关运行经费279.7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7.08万元,增长15.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数量在逐年的增长,为了更好的保障案件的办理和执行,所需的办案业务费也随之增长。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68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758.9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900平方米,价值358.45万元。我院共有公务用车9辆,价值196.9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7台(套)。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28.69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本年度计划将256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充分保障案件审判、执行的业务费和装备支出,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资金的主要支出范围:邮电费、差旅费、电费、租赁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用车购置和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资金的充分合理使用,以达到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破解“执行难”,推动诚信社会建设的目标。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计划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本部门对3个二级项目制定的年度绩效目标是:预算经费的执行率达到100%。并对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在绩效产出指标方面:确保本部门日常运行和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业务运行效果良好;在效果指数方面:能使本单位办公条件有效改善,能更好的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的和谐稳定,使所辖区的群众对本单位的司法为民服务更加满意。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榆中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榆中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榆中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榆中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榆中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榆中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榆中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
2.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榆中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