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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良方” 治“未病”——兰州中院司法建议助力社会治理

来源:兰州中院民一庭 宣传处       责任编辑:王晶    发布时间:2024/12/17 15:14: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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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兰州中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案件审判和实地调研,精准识别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

近期,在审理一起涉及兰州某品牌内衣广场有限公司的案件时,兰州中院发现该公司在商场运营管理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如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约定不明确以及账目核算不清晰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纠纷。针对上述问题,兰州中院向该公司提出了以下三方面的司法建议:

一、建立健全租赁合同管理工作流程,明确租金收取政策和流程,减少或避免因无书面租赁合同、租金标准约定不清等争议;

二、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财务账目核对,对租金收取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三、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财务管理和合同履行方面的法律规定,定期对商场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该公司对收到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了落实措施,并表示将积极参照司法建议书的意见,优化合同管理、财务监督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兰州中院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的司法理念,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为兰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