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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

      责任编辑:杜童    发布时间:2023/10/8 12:37: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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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立案诉服工作及诉源治理工作,确保“三抓三促”行动见行见效,近日,兰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前三季度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卓俊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学思想,高度重视立案诉服及多元解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就是积极践行并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中重实践的要求,根本任务是“以学促干”。诉源治理是党委领导下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题中之义,是人民法院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体现。要重调研,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诉源治理工作中,共治大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一是共性问题:如法院对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的认识不足,职能定位不够准,人员配置力量严重不足,部门联动不够,立案部门主动作为有差距等;二是个性问题:最高法发布的意见载明,“人民法院应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中,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该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机制运行的职能定位,就是“参与、推动、规范、保障”这八个字。实际情况运行中,法院因考核倒逼“跳独角舞”,甚至出现越位、错位的情况,地方关联部门各自为战,地方党委、政府抓总牵头落实见效难度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成效不明显,运行方式不统一;三是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还不够。要重实践,深化立案诉服及诉源治理工作措施。立案诉服及诉源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重在司法实践;要以“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为契机,加强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在全省有为有位。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报送流程,缩短上诉案件流转时间,由立案庭和审管办实行“双管理、月通报”制度;二是要对报送的上诉案件电子卷宗,对缺失的材料初审时能补则补,非退回不可的,必须落实报告庭长批准制度,其他文件、文书等退回均照此办理;三是要坚持巩固、提升、突破的原则,做好一站式建设工作;四是要继续落实行政、民事重点案件的立案“双审核制度”,协同处理立案过程工作出现的难题;五是要继续落实再审案件调卷超期“三督办、一建议、月报告”制度,切实抓好调卷工作,力争收到调卷函后15日内将所调案件全部卷宗报送兰州中院;六是要持之以恒的抓好立案大厅“窗口服务”工作,抓学习,强本领;抓作风,树形象;抓落实,不违规。

各基层法院分管立案、诉服工作副院长,中、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诉服部门负责人)、立案大厅负责人、立案庭相关工作人员,中院审管办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网管负责人、档案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