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甘肃省皋兰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皋兰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皋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案件。
2、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及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管理、培训和教育干警,认真总结审判经验。
5、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皋兰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执行庭(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审判庭、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人民法庭2个,包括:忠和法庭、什川法庭。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七、表八无数据,具体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94.7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3.73万元,下降10.04%,主要原因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地方财政拨入资金减少。其中收入方面,2023年度收入合计1742.57万元,减少20.30%,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52.22万元,增加147.69%;支出方面,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99.99万元,减少3.86%,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4.79万元,减少44.7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4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3.62万元,占89.16%;其他收入188.94万元,占10.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9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01万元,占73.42%;项目支出504.98万元,占26.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0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08.19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多,本年度加大对存量资金的化解。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47万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68.03万元,占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8万元,占1.62%;卫生健康支出27.13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88.96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7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人员经费较多,本年度加大对存量资金的化解。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94万元,支出决算为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人员经费较多,本年度加大对存量资金的化解。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36万元,支出决算为8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人员经费较多,本年度加大对存量资金的化解。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6.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89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4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3万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是本年出差办案次数较上年大幅增多,差旅费、培训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大幅上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7.33万元,支出决算为63.3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2万元,增长69.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且本年度培训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3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2万元,增长69.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且本年度培训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上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实际批复金额小于年初预算金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出差办案次数较上年大幅增多。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无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外事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3万元,增长38.49%,主要原因是本年恢复正常办公办案状态,出差办案次数大幅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及运行维护次数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举办任何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线下培训人员较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1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8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20%。组织对“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皋兰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3.12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14万元,执行数为168.68万元,完成预算的98.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年度通过实施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不断完善我院审判机制,刑事案件审结率、民事案件审结率和商事案件审结率均达到90%以上,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以上;二是积极开展物业保障工作,为我院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办公设备购置数量为5个,实际采购数量30个,该指标实际完成值较年度目标值偏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下年度绩效申报将进一步精确年初指标设置。“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我院后勤服务提供保障,按时完成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工作,保障法庭水电供应,加大基层法庭的管护力度;二是有效保障我院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日常环境的改善,为我院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3年度皋兰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皋兰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皋兰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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