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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兰州中院行装处 作者: 责任编辑:杜童 发布时间:2024/8/19 9:41: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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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

2、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审查处理。

3、审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外省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通过审判活动,惩罚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6、通过执法活动,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

二、机构设置

永登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9个,分别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

下设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为:东区人民法庭、红城人民法庭、河桥人民法庭、武胜驿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七、表八无数据,具体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80.7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56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多,为1204.3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7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1.74万元,占90.48%;其他收入254.74万元,占9.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51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3.22万元,占60.44%;项目支出1389.64万元,占39.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13.2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331.12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多,为1191.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4.72万元,增长55.23%。主要原因是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7.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4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年初有结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底有结余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年底有结余。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数年底有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5.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6万,增长6.52%,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32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78万元,增长38.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2.23万元,支出决算为79.6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7万元,增长52.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两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的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0.04万元,支出决算为79.4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5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两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购置限额标准采购,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4万元,增长135.9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辆,2023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两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7.04万元,支出决算为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7.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0,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78万元,增长38.5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影响本年度没有组织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7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0.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603.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我院年初预算2,299.64万元全年预算3,880.79万元,实际支出数3,512.86万元,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0.52%。经综合评价与分析,永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3.76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2、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充分保障办案经费,提高法官业务水平,提高审判办案质效;继续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改善办公环境,完成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以及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工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设备保障。项目全年预算数及全年执行数均为179.7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善信息化建设,更好的满足办案需求,二是通过采购配备各类设备,完善基础设施,有力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设置指标时对指标设置不够熟练、不够合理,无法全面衡量该项目实施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3、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对我单位派出法庭加强基础设施的维修,改善了整体法庭的办公环境,并且及时拨付各个法庭的水电费、取暖费以及办公费,保障各个法庭日常工作,提升了审判质效。项目全年预算数及执行数均为46.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时完成法庭基础设施维修、办公用品购置、办公水电暖缴费,各类费用支付及时,不断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二是对法庭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保证法庭审判工作有序开展,稳定发挥了审判职能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年初设置指标时对指标设置不够熟练、不够合理,无法全面衡量该项目实施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表请详见附件2,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请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永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永登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永登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4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