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兰州市西固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西固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
(4)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应当由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外省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进行司法统计,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法院队伍建设,对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协助区委依法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德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领导本院德社会团体工作。
(8)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完成区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机构定编14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法庭,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庭、研究室、信访室、法警队和福利路法庭、陈官营法庭、新城法庭。
2020年机构改革后,对所属机构进行整合。机构整合后为10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法庭,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法警队和福利路法庭、陈官营法庭、新城法庭,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监察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内容请详见附件1,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相关数据,故表七、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32.7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8.6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两庭建设资金收支较上年度大幅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06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1.27万元,占88.36%;其他收入589.09万元,占11.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97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9.54万元,占52.08%;项目支出2861.56万元,占47.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71.63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两庭建设资金收支较上年度大幅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22万元,增长22.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盘活上年度大量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908.01万元,占9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8万元,占2.76%;卫生健康支出124.76万元,占2.32%;住房保障支出201.47万元,占3.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538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7.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0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年中申请拨付了两庭建设经费用于新建审判法庭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优先使用上年度结转社保类资金,造成本年度资金结余。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优先使用上年度结转社保类资金,造成本年度资金结余。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优先使用上年度结转社保类资金,造成本年度资金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1.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3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全员普调工资,以及五险一金依据最新工资情况及政策进行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9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2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调整了决算填报口径,2023年度将车改后的津补贴填入了其他交通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车申请未批复,未购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1万元,下降20.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车申请未批复,未购买,以及消除疫情影响因素,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车申请未批复,未购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1万元,下降20.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车申请未批复,未购买,以及消除疫情影响因素,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车申请未批复,未购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车申请未批复,未购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按照过紧日子的通知精神,节约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9万元,增长42.21%,主要原因是消除疫情影响因素,公务用车正常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业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2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调整了决算填报口径,2023年度将车改后的津补贴填入了其他交通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3万元,增长458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消除疫情影响因素,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90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9%。从评价情况来看,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5.51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及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2.“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0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59万元,执行数为15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断完善了我院审批机制,刑事案件审结率达到100%,民商事案件审结率达到97%,执行案件审结率达到9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审案件陪审率未达到指标值。我院一审案件陪审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85.67%,主要原因为民事诉讼法已对普通程序审批组织进行调整,允许独任法官办理普通程序案件。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指标值。
3.“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我院后勤服务提供了保障,各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时,水电物业管理等正常运转,加大了3个法庭的管护力度,为执法办案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项目绩效自评报表详见附件2
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23年度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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