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法院网,今天是 2024年10月15日 星期二
  • 关注: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2023年度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兰州中院行装处       责任编辑:杜童    发布时间:2024/8/19 9:34:59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2023年度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城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对城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本院监察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负责本院涉诉信访工作。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司法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9个,包含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及6个派出法庭。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七、表八无数据,具体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833.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32.88万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700万元;2.因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项目拨款收入增加故2023年度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28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2.63万元,占86.21%;其他收入1280.20万元,占13.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88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4.49万元,占74.19%;项目支出2551.94万元,占25.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551.9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286.6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700万元;2.因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项目拨款收入增加故2023年度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4.63万元,增长45.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积极完成各项目支出,资产采购完成率提高,预算执行率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5.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499.42万元,占87.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55万元,占5.31%;卫生健康支出256.96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392.36万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22.55万元,支出决算为860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80.24万元,支出决算为749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未形成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6.11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新进人员养老保险未补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新进人员医疗保险未补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0.7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公积金未全部形成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3.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3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2.29万元,增长24.83%,主要原因1.是本年度司法绩效考核奖金预发金额较大;2.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3.正常晋升增资;4.省聘书记员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81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8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购置更新,公车维修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9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购置更新,公车维修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60.2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购置更新,公车维修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9万元,下降10.87%,因车辆购置更新,公车维修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79.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实际购置金额与预算不完全一致,有略微差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三台轿车及一辆越野车,较上年四台轿车购置金额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1.23万元,支出决算为65.9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购置更新,公车维修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7万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购置更新,公车维修费减少。

3.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相关支出发生,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3辆;国内公务接待0,0,其中:外事接待0,0人;(境)外公务接待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7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2023年度差旅费支出金额增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本年度各项培训恢复正常;另外本年度支出20222023两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7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9.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3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1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 “办公用房租赁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 我院全年预算数10,833.31万元,实际支出数9,886.43万元,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1.26%。我院基本支出全年预算8,174.37万元,实际支出7,334.4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89.73%。我院项目支出全年预算2,658.94万元,实际支出2,551.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5.98%。我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162.23万元,实际支出141.7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7.38%。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1.“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3.66万元,执行数为803.92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年度我院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合理使用业务费资金,保障执行、民商事、刑事等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当案件审判优质高效完成。二是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9%,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7.16,为城关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我院审判楼内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数年度指标值=3项,审判大楼卫生间装修改造工作及地下车库维修改造工作因上级部门审批程序未落实未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我院将持续跟进维修改造工作的审批工作。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年度我院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合理使用业务费资金,保障执行、民商事、刑事等各类案件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当年案件审判优质高效完成,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9%,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7.16,为城关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万元,执行数为123.92万元,完成预算的69.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院及时开展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二是按时完成水电暖等资源费的缴纳,保障办公环境整洁干净,工作环境得到优化改善,确保了6个基层法庭工作的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院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院及时开展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按时完成水电暖等资源费的缴纳,保障办公环境整洁干净,工作环境得到优化改善,确保了6个基层法庭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项目实施,延续性租赁700平方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法庭工作人员正常开展相关业务,保障单位职能正常履行;解决了辖区群众和诉讼当事人到处奔波,诉讼极为不便、法官远离辖区,送达、调解等诸多工作不便的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办公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延续性租赁700平方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法庭工作人员正常开展相关业务,保障单位职能正常履行;解决了辖区群众和诉讼当事人到处奔波,诉讼极为不便、法官远离辖区,送达、调解等诸多工作不便的问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