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被评为“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
通报指出,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是人民法院实施内部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法官惩戒,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认真接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督察工作领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兰州中院督察室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督察工作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督察工作职能作用,不断健全督察工作机制, 紧扣省、市及兰州中院中心工作任务,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把工作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上,强化执纪监督,狠抓督促落实,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于日常,认真处置群众信访举报,不断强化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兰州中院将
珍惜荣誉,砥砺前行
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
真抓实干,再创佳绩
为司法权力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提供坚强纪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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