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面鲜红锦旗
一声声暖心感谢
承载的不仅仅是
群众对法院的赞誉和感激
更是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与肯定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兰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做实诉前调解,提升工作效率,扎实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运行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兰法力量。
七里河区法院
10月25日上午,李某向执行法官孙重喜、朱元敏、李玫送来一面“恪尽职守解民忧,公正执法扬正气”的锦旗和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以表达对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高效办案,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2019年8月,李某与兰州某有限公司签订了挂靠经营合同,约定李某将自有货车挂靠于该公司从事营运活动,挂靠期间的一切税费、交通事故赔偿等责任均由李某承担。兰州某有限公司负责办理营运手续并及时提供货运路单及车辆有关手续,保险由兰州某有限公司统一投保,相关责任由李某承担。2022年,兰州某有限公司注销李某挂靠的车辆户籍致使车辆无法使用,李某遂将兰州某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李某与兰州某有限公司的车辆挂靠经营合同,挂靠车辆过户至李某名下。后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件启动执行程序以来,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在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耐心释法说理后,及时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送至兰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协助李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10月26日,该案执行完毕。
安宁区法院
9月25日,甘肃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给安宁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送来一面写着“尽职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鲜红锦旗,真诚感谢调解中心为他们所做的工作。
该公司因工作人员误给劳务人员重发了万元的工资难以追回烦心不已。安宁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指派调解经验丰富、擅长调解经济纠纷类矛盾的刘玉军调解员负责。
接到指派单后,调解员认真翻阅案卷,找出症结所在,确定“情理法”并重的调解思路。面对身在外地、态度恶劣的调解对象,调解员耐心对待,持续给他们打电话、发信息,站在不同角度帮助他们算关系账、得失账、人情账。晓之以法,育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两天数十个短信电话的沟通,帮三人解除了“不退侥幸获利,退赔怕被追究”的心理疙瘩,最终为该公司挽回了11000多元的损失,公司也撤销了对相关三人的起诉。
红古区法院
红古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红古法庭成功调解一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切实维护了九名农民工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原告高某等九人受雇于被告黄某,在其承包的工程中从事瓦工、粉刷工、小工等工作,根据工种的不同,约定日工资为240元到260元不等。项目承包期届满后,被告黄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向高某等人支付劳务费,经多次索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高某等人将黄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红古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用。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帮助农民工群众解决纠纷,兑现工资,三个法庭的承办法官相互沟通,研判案情,积极联系当事人,以最短时间安排开庭。经法官耐心调解,黄某同意在年底前分批付清九名农民工工资,高某等九人撤回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并及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解决了农民工的急难愁盼问题。该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十二天,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铁肩担正义,司法保民生”。锦旗虽小,却饱含着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也藏着干警们的辛勤汗水。兰州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坚持能动司法,坚守高效执法,以“调”促“和”,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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