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 关注:
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来源:兰州中院民二庭    作者:保永存    责任编辑:桑淼    发布时间:2023/10/17 14:06:08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10月16日,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谷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兰州中院顺利召开,包括职工代表、消费者购房人、建筑工程承建商、供货商、金融机构债权人在内的债权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程为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管理方案报告、债权审查报告等阶段性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对有关引进共益债的重点事项进行表决。

金融谷公司是为开发建设兰州“金融府”项目而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甘肃泰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融谷公司总资产43.8亿余元,总负债接近70.4亿元,负债率为162%,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6月20日,兰州中院作出(2023)甘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受理了金融谷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甘肃杰隆律师事务所担任兰州金融谷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联合申报)。

自案件受理以来,兰州中院积极指导、监督管理人依法开展接管债务人企业资产、梳理待履行合同、审查债权申报、解冻解封债务人财产等各项日常工作,同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协调沟通,有序推进工程复工、保障房置换销售、资金释放、业态变更等重点工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是金融谷公司破产重整的关键节点,是人民法院对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成果的验收,也是债权人通过破产法的规定行使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的组织形式。兰州中院将继续关注债权人尤其是购房人权利保护问题,依法统筹处理好债权人自治与管理人职权行使以及法院居中裁判监督的关系,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框架下与管理人、债权人协同推进破产案件。

当前,“金融府”项目破产重整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共益债资金完成一期保交楼。兰州中院将力求平稳化解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可能引发的重大市场风险与民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