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3日 星期五
  • 关注:
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依法护爱 守护“年少的你”——兰州中院少年法庭开展首次家庭教育指导

来源:兰州中院少年法庭    作者:杨英贞    责任编辑:桑淼    发布时间:2023/10/16 14:48:0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案例1,夫妻离婚八年间,父亲却从未探望过孩子,孩子渴望父爱,希望能跟父亲多见面,父亲却说:“前妻脾气暴躁,自己无法探望”。

案例2,夫妻双方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父亲提交一张物证照片,欲证明母亲殴打孩子,孩子当庭说:“爸爸妈妈稍有不顺心的事都会用尺子殴打我”。

针对这两起案例,近日,兰州中院少年法庭“兰法·守望未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开展了“离异家庭如何教育子女”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这是自《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兰州中院开展的首次家庭教育指导。

1111.jpg

法官向家长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2222.jpg

法官与家长沟通亲子教育问题

在兰州中院少年法庭现场,双方父母针锋相对,各执己见、情绪激动……面对这种情况,少年法庭杨英贞法官与四位家长进行“一对一”交流,梳理问题,开展了一堂具有特殊意义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杨英贞法官指导家长: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注意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经常打骂孩子会让孩子变得紧张不安恐惧抑郁,时间久了,就会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作为父母,要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改变自己的教育方式。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家庭教育指导,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四位家长均表示,今后将与孩子多交流、多沟通,增强亲子沟通能力,建立正确的教养方式,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杨英贞法官说:“在很多离异案件中,都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有的家长双方虽已离婚,但未真正放下,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有的仅仅满足物质给付,缺少交流、陪伴,存在监管缺位、关爱缺失的问题。我们会根据不同案件适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监管责任。”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家庭+法庭”的联动举措创新,从家庭教育这一关键环节入手,让家长们自省、反思,改变粗暴、放任的家庭教育方式,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兰州中院在规范办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