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榆中法院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支付货款,纠纷得以快速高效化解。
【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发送清洗机、风炮等货物,截至2021年5月,被告张某累计拖欠原告李某货款20005元,后经原告李某多次催要,被告张某于2021年12月份向原告李某支付部分货款计10000元,剩余10005元一直未支付,原告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该案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分流至诉前调解平台,考虑到案件法律关系基本清楚、事实争议不大,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调解员当即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基点,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对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货款。从调解员拿到案件到圆满解决,仅花费了半天时间,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减少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解纷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案例点评】
诉前调解虽然冷落了“公堂”,却温暖了百姓“心房”。榆中法院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服务“快车道”,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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