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梁方一行来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民事审判第三庭就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有关问题进行座谈。兰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赵新宇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双方就开展公益诉讼情况以及省消协参与公益诉讼有关诉讼费缴纳、调取证据、管辖移送、获赔款项归属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达成省消协以共同原告身份参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共识,加强各类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密切合作,共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2020年以来,兰州中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特别是今年消费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量增长迅猛,截止8月已受理10件,均是检察机关提起的食药安全类民事消费者公益诉讼案件,经审理,已调解结案3件,判决结案5件。兰州中院全力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惩罚性赔偿诉求,通过提高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违法成本,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省消协参与民事公益诉讼,能更好的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程,织密消费者权益保障防护网,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民三庭将全面了解掌握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组织承办法官对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通过裁判指引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兰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赵新宇说道。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员,民三庭部分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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