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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开展执行领域专项督察

来源:兰州中院宣传处    作者:杜童    责任编辑:桑淼    发布时间:2023/8/22 8:47: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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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兰州中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督察,促进规范廉洁执行,提升执行领域公正司法水平。

01

总体目标

通过对全市法院执行领域专项督察(巡查),结合“三抓三促”线索典型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注较多的执行领域作风顽疾问题,用适合的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有效转变执行领域干警的司法作风,促进提升全市法院执行质效,助推优化全市法院各项执行指标。


02

督察范围及内容

(一)督察(巡查)范围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二)督察(巡查)内容

1、是否存在拖延发放兑现执行款物的问题;

2、是否存在对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拖延审查或不予答复的问题;

3、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的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问题;

5、是否存在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恢复执行措施的情况;

6、是否存在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问题;

7、是否存在委托评估、拍卖不及时的问题;

8、是否存在对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未能结案,应作出的法律文书未作出的,上级法院监督后仍不予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或其他存在有令不行行为的问题;

9、是否存在同类型案件区别采取执行措施的问题。


03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9月底)

结合督察(巡查)内容,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逐条列明问题内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

针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结合重要节点和发现的问题,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不留死角排查问题,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 督促检查阶段(2023年10月底)

督导检查组针对督查(巡查)内容和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督促整改;针对自查自纠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到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及时通报、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

督导检查组根据专项督察(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建立长效机制,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04

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市法院执行领域专项督察(巡查)工作,成立以纪检监察组组长为组长的全市法院执行领域专项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05

工作要求

(一)坚持突出重点。针对执行领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督察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同时会同执行局,对最高院、省法院及本院指定的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工作。

(二)坚持统筹协调。执行领域专项督察(巡查)应当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对督察(巡查)中发现需要统筹协调的重大问题,积极向院党组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三)坚持注重实效。对标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及首执实际执结率、首执实际执行到位率、首执执行完毕率“三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加强情况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执行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