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七里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房地产、行政案件。
(2)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由七里河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房地产、行政等各类案件。
(3)依法审判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整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本院的司法装备工作。
(6)对七里河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8)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理赔偿案件。
(9)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应当由七里河法院执行的案件以及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10)管理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1)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12)承办其他由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七里河法院内设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敦煌路法庭、龚家湾法庭、土门墩法庭、巡回法庭、阿干法庭、西湖法庭、西园法庭等16个机构。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53.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83.11万元,增长23.1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资金及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5438.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4.97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5029.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3.9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43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4.50万元,占80.07%;其他收入1083.97万元,占19.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02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3.52万元,占85.76%;项目支出715.94万元,占14.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59.5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22.82万元,增长15.4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6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公务员14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3.3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有结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调动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医疗保险缴费属地化管理,实际缴费比例稍高于省级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2.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66万元,增长24.06%,主要原因是:1、2022年新增公务员14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公积金拨款数较上年增加;3、交通补贴支出从公用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33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6万元,下降26.05%,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支出从公用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59万元,下降26.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交通补贴支出从公用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中。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我院2022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万元,下降65.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组织培训较上年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9万元,全年预算数为71.72万元,支出决算为71.7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我院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2、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业务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我院2022年无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76万元,全年预算数为71.72万元,支出决算为71.7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进一步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业务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较上年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36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5.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3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采购车辆价格稍低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17.5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购置越野车1辆、轿车1辆,2022年购置的2辆车均为轿车,越野车购置价格高于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4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6.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3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进一步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5万元,增长50.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业务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较上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9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相同。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费及法庭运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558.2万元,全年执行数393.08万元,预算执行率70.42%,满分10分,得分7.04分。自评价得分87.49分,自评结果为“良”。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的有效实施,为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及时完成了年初计划的执法执勤车辆及装备购置工作,完成了案件材料送达及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的采购工作,完成了科技法庭升级改造工作,法院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96.5%,并持续做好审判工作,保证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559件,审结案件8668件,法定审限结案率98.6%,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率较低,未达到年初设定指标值,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追加采购项目当年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按时完成各项预算采购项目,及时推进预算执行进度。
业务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65.63万元,全年执行数250.3万元,预算执行率94.23%,满分10分,得分9.42分。业务费项目自评价得分91.24分,自评结果为“优”。通过使用业务费,及时完成了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系统平台维护工作、物业服务保障工作、安保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我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559件,审结案件8668件,法定审限结案率98.6%,强化了审判职能,更好的履行了审判职责,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指标值设置不合理,执行标的到位率指标值设置偏低,和我院实际情况相比有偏差,导致绩效评价扣分。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编制指标时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
法庭运维费项目年初预算数75万元,全年预算数81.74万元,全年执行数72.56万元,预算执行率88.77%,满分10分,得分8.88分。法庭运维费项目自评价总得分98.88分,自评结果为“优”。通过法庭运维费项目的有效实施,保障我院6个法庭正常运转,法庭水电暖供应及时,设备设施维修及时完成,进一步改善基层法庭的办案条件,有效保障了审判服务的履行,派出法庭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98%。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积极推进预算执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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