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3日 星期二
  • 关注:
网站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通知

2022年度
甘肃省皋兰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兰州中院行装处    作者:杜童    责任编辑:桑淼    发布时间:2023/8/18 14:05:15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2022年度

甘肃省皋兰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皋兰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皋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案件。

2、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及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管理、培训和教育干警,认真总结审判经验。

5、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皋兰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执行庭(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审判庭、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组(监察室)1个;人民法庭2个,包括:忠和法庭、什川法庭。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28.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2.67万元,增长37.3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与地方财政拨入资金增多。其中收入方面,2022年度收入合计2186.32万元,增加34.45%,2022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42.20万元,增加104.13%;支出方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76.30万元,增加27.20%,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2.22万元,增加147.6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8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5.31万元,占75.71%;其他收入531.02万元,占24.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7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56万元,占76.99%;项目支出454.73万元,占23.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9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13.97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多,本年度加大对存量资金化解。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多。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84万元,支出决算为5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97万元,支出决算为4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26万元,支出决算为8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调离人员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0.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54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策性增资,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

公用经费107.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5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其次,受疫情因素影响,出差办案次数大幅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5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差办案次数大幅下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及运行维护次数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举办任何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参加任何线下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7.4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院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54.18%,主要原因是年底为加快项目经费支出力度,年底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及加油卡预充值。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7.4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54.18%,主要原因是年底为加快项目经费支出力度,年底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及加油卡预充值。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车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7.4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54.18%,主要原因是年底为加快项目经费支出力度,年底对车辆进行全面检修及加油卡预充值。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无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2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60%。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2年度,我院年初预算1,409.33万元,全年预算数1,797.06万元,实际支出数1,445.43万元,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80.43%。经综合评价与分析,我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93.28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及法庭运维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通过全省法院法庭运行经费项目的实施为后勤服务提供保障,按时完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作,保障法庭水电供应,加大基层法庭的管护力度,有效保障我院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日常环境的改善,为我院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保障法庭个数年度目标100,实际保障1个法庭正常运维,因目标值设置与实际不符,未达到年度目标值。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院将根据单位实际合理设置目标值,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

(2)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41万元,执行数为115.27万元,完成预算的83.2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实施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不断完善我院审判机制,刑事案件审结率达到84.43%,民商事案件审结率达到81.94%,行政案件审结率达到100%,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31%。二是我院积极开展物业保障工作,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9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目标值设置不合理。民事案件结案率、商事案件结案率、刑事案件审结率、上诉案件改判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均因目标值设置偏高,未完成年初目标值,二是系统打分原因导致扣分。我院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率年度目标≤3%,实际完成2.36%,控制年度目标范围内,系统打分原因导致扣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院将根据单位实际合理设置目标值,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

(3)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7万元,执行数为285.25万元,完成预算的77.7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院开展了审判大楼地板砖维修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为我院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二是我院加大单位维修维护工作力度,工作完成率达到100%,为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设备设施保障。三是通过项目实施弥补我院办案经费,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我院本年度结案率达到84.86%以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2.7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31%。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未达到年度目标值。①地坪改造工作因审批原因未实施,地板砖维修及地坪改造工作完成率、维修维护工作完成率未达到年度目标值。②我院云上法庭完成采购,智能安防系统及档案扫描采购完成招标,装备购置完成率未达到年度目标值。二是目标值设置不合理。执行标的到位率年度目标≥80%,实际完成49.82%,目标值设置偏高,未达到年度目标值;结案率年度目标≥96,实际完成84.86%,目标值设置偏高,未达到年度目标值。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度我院将根据往年指标完成情况综合分析,合理设置指标值,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同时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按照进度完成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甘肃省皋兰县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皋兰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皋兰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

 

甘肃省皋兰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