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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绥化中院赴我院开展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存储工作

来源:兰州中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桑淼    发布时间:2023/7/18 9:2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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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行10人远赴千里来到我院开展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并就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法院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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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一行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卓俊林陪同下,参观了我院诉讼服务大厅、文化长廊、家事审判法庭、信访大厅、执行事务中心,听取了我院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介绍。随后在四楼会议室,举行了鹤岗中院、绥化中院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存储交接仪式,签订了协议书及保管清单,鹤岗市、绥化市两级法院历年的电子档案数据交由我院封存保管。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由办公室成立专班、配备专人负责筹备工作,在省法院和市档案局的大力指导下,顺利完成了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和交接工作。此次活动开创了我院暨全省法院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的先河,既是兰州市两级法院电子档案异质异地备份工作的里程碑,也是三家中院相互交流学习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工作经验的大平台。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和落实国家档案局及最高人民法院 “实施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制度”及“对档案进行异地异质备份,确保法院档案的安全”的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异质备份工作作为今后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备份工作的常态化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开拓视野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动电子档案数据异质异地备份工作的开展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