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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兰法进行曲】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 “院长接访月” 活动工作安排

      责任编辑:桑淼    发布时间:2023/3/2 9:43: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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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通知》(甘高法明传﹝2023﹞61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接访地点

市法院信访大厅

三、接访领导

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四、接访方式

接访领导到信访窗口,坐班接待来访群众。

五、接待范围

1.经本院二审、未经申诉复查的刑事案件;2.经下级法院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3.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4.下级法院执行不到位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

六、相关部门工作任务:

办公室负责“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协调配合。如接访领导确因重要工作不能到岗时,要积极协调调换其他院领导到岗接访,按要求给领导请假。

信访室负责“院长接访月”活动的统筹安排。包括做好日常接访工作;梳理重点信访人员和信访案件,有计划安排接访案件;审查相关材料,符合要求后,带领上访人员进入信访大厅开始接访;对接访后未当场答复的,负责跟踪进度,接访领导给出意见或相关庭室作出结论后,向当事人进行回复;负责每日向省法院上报全市法院“院长接访月”活动数据的统计上报。

宣传处负责“院长接访月”活动期间接访现场的宣传及新闻报道。

行装处负责“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场所保障。包括场所桌椅布置、台签制作、电子设备的技术保障等。

法警支队负责“院长接访月”活动的秩序维护。包括维护信访场所周围秩序,做好上访人进入和离场,确保信访有序进行;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信访安全进行。

相关业务庭室负责协同接访工作,各庭室负责人及办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协助共同接访,做好答复和接访记录工作。

这次“院长接访月”活动是作为“三抓三促”、“主动创稳”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所涉及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所担负的工作要结合实际,全面谋划、认真细化,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023年2月28日